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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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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2、注销办学许可证; 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
根据现行教育法设立的处罚形式及其内容的性质,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 (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 ①警告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运用范围与警告相同,但针对的违法情节相对严重,处罚的程度也严厉一些 (2)能力罚亦称行为罚,对于你的教育行政处罚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
首先教育局属于行政机构,具有行政处罚权并有权辞退或者处分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间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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