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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标准: 一、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评定时机评...
交通肇事伤残等级的规定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主要是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评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越严重,也就意味着伤残等级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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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重伤赔偿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1)肢体残废: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2)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 (3)容貌毁损: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4)丧失听觉; (5)丧失视觉; (6)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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