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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的,可以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
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劳动者遭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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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 2、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工伤认定书丢失也不要太急
1、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无需太过担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档案将保存一定年限。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工伤认定事实。可以持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仍可作为证据。其次,复印件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的材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而言,丢失工伤认定书不必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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