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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注册资本是存入临时验资户的公司。完成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将验资户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购买支票后,可以从基本账户中提取...
不可以。 一旦股东将注册资本缴纳到公司,注册资本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不可以取出来归个人使用,但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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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一家公司的各股东把相应的款项打到了银行对公账户中,备注好出资款,这个时候就会出具验资报告,但是呢,这笔钱是在公司的账户中了,是不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再取出来的,这是规定。 2.虽然说不能给取出来,但是呢,不是说就放进去不能用了,只是不能以个人名义取现,以后公司为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购买办公用品,都可以使用这些公司注册资金的呀,不是说放进去就不能用了。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注册资本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数额的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登记的资金数额与实际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注册资本金额是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应与实际资本一致。只要用于正常用途,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使用的,但不能取出。具体情况如下:将注册资本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属于企业。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可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员工工资、费用等。,不能用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作为购买商品,从而确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商品大幅贬值,也是企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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