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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依此担保方式所取得的担保物权即...
根据相关规定,就账户质押合同做出以下解释: 账户是一个会计概念,其本身不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具有价值的是账户中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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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依此担保方式所取得的担保物权即为账户质权。 银行账户是一个会计概念,其本身不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具有价值的是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因此银行账户质押的实质是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质押。 但由于账产资金是流动的,不具有特定性,而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承认浮动担保制度,同时银行对账户资金的监管力度比较有限,不能进行支配,所以也不符合担保标的物特定性的要求。 因此,从质押物的角度来讲,银行账户质押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一种质押方式。
银行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依此担保方式所取得的担保物权即为账户质权。 银行账户是一个会计概念,其本身不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具有价值的是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因此银行账户质押的实质是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质押。 但由于账产资金是流动的,不具有特定性,而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承认浮动担保制度,同时银行对账户资金的监管力度比较有限,不能进行支配,所以也不符合担保标的物特定性的要求。 因此,从质押物的角度来讲,银行账户质押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一种质押方式。
企业存款贷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有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要求有一定的存款; 2、存单期限长,但临时周转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较大损失; 3、是因为项目有财政贴息类的补贴,没有贷款得不到相应的补贴,采用此办法变通一下; 4、有一些项目,如国债项目等需要企业配套一些贷款,应付上面来检查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到位。《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第五条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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