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武汉入入户的方式,可以参照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积分入户: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申请了居住证的,在达到积分户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直系亲属投靠: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与当地的人员组建家庭后,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户口;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4、购房入户: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当地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屋后落户;5、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以购房入户为例):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和非婚生婴儿)在出生后30日内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集体户主同意落户证明。自1998年以来,在杭州新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美元以上,在本市或地区纳税10万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
户籍迁入西安市落户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当事人只有在当事实现在稳定就业,并且申请领取了居住证、社保参保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居住证积分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才能迁入户口。《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6号):(一)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改革西安市市辖区落户政策,根据我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职业技能)、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7人已浏览
1,321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13,7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