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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做生意如果成立合伙企业的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是诈骗,要看当事人是否存恶意欺诈才能确定是不是诈骗。 2、法律规...
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的,一般不算诈骗。合伙做生意如果成立合伙企业的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是诈骗,要看当事人是否存恶意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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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是诈骗,要看当事人是否存恶意欺诈才能确定是不是诈骗。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金钱的生意,那么这个是算诈骗的。如果是没有诈骗目的的,即便没有合同,那么都不算是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纯没有履行合同的不算诈骗。合同的履行是民法典规定的双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仅仅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还不是诈骗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合伙做生意无论是否成立公司,挪用公款均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成立公司后,合伙人擅自挪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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