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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意外死亡,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的待遇的,法律依据参考如下:《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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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疯病患者无证驾驶拘留在违法行为地的拘留所执行。具体是否拘留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案情简介:2012年10月24日,甘肃省武威市****工地负责人汤**在4号工棚发现张**身体状况异常,后报当地120,120赶到现场发现张**已经死亡,后双方报警。后经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区公安分局技侦人员勘验现场、勘验尸表后,走访调查后排除他杀,确认为张**为因病死亡。 办案实况: 一、本律师接受死者配偶李**的委托后立即与委托人前往甘肃省武威市***工地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通过调查了解工地的知情人员,得知张**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视同为工伤,不能按工亡赔偿,只能按其他人身损害为由索赔。在此情况下本律师与委托人沟通,本案尽量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不能通过诉讼解决。因跨省诉讼一是诉讼成本较大,二是诉讼周期较长,即使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可能要比协商解决要多些,但委托人实际得到的赔偿金不一定比协商解决得到的赔偿金多。基于此,当事人同意作些让步与对方协商解决。 二、与对方的协商经过。本律师与当事人确定本案走协商解决之路后,本律师就与对方的负责人约定谈判的时间。对方看出我方不愿走诉讼之路,第一次谈判根本没有诚意。对方称只从出于人道的角度支付6万元的赔偿金,否则就要求我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的赔偿金6万元除开我方的差旅费、丧葬费等,根本就没有剩余的。对方一拖就是几天,本律师看到对方是采用拖的方式逼迫我方答应对方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本律师也采取了特殊的手段,给对方施加压力。最后,该案在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清源派出所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由甘肃省武威市**建筑公司和汤**全额承担我方的所有开支、丧葬费后,另一次支付我方赔偿金15万元。 三、办案心得:律师办案,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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