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指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相对于消费者或其他交易对象体现的强卖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就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不正当竞争(c),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它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0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