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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转让瑕疵出资股权承担的是连带补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编《民商事审判指导》三是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受让方如果明...
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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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出质人应当将处分行为通知质权人,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先行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然,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 ⒉而在出质人与受让人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没有通知质权人并得到其允许和告知受让人股权质押情形时,股权已做了变更登记,合同不应绝对无效,而属于效力待定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受让瑕疵股权的新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依据新股东对于股权瑕疵是否知情。如果股权转让时,新股东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则新股东应对原股东的出资义务、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新股东不知情,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股权转让双方对于责任的承担问题另行约定的,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风险提示:股权受让人审慎进行审查: 受让人欲受让标的股权之前,除对目标公司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出让股东进行审查,例如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是否已出资完毕、剩余多少出资未实缴等。除此之外,股权受让价款也不应约定过低。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在认定受让人是否对股权存有瑕疵知情时,股权转让价款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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