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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可暂时由一方监管和抚养子女,实在养不起子女,可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抚养子女。都没有以上当事人,可以由...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的,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来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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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可以先行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且夫妻双方应该根据子女问题进行讨论以及协商。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确定由哪一方抚养,就由另一方支付其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会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
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况或与第三人同居的; 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现象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3、夫妻双方因感情关系不和已分居两年以上的; 4、夫妻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影响恶劣的; 5、一方已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满足以上任一情形,或者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经相关部门调解无效后,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法院依法审理并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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