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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在婚前投资,婚后又继续投资的,那么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如一...
此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第一,如果婚前买房系一方全额出资且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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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俩可以自行协议该车辆归属,以及贷款债务的归属。可以协议车子归女方个人所有,没有还清的债务归女方个人的债务。女方给予男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 如果就此车辆的归属和贷款债务的分割达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考贷款买房所付的钱是一方的财产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所有权的归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1、车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婚前财产,时不会被分割。2、离婚车子是双方婚前全款购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双方共同用于家庭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按照付款比例分配。3、车子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另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登记车主补偿共同还部分。4、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其个人行使所有权,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对于房屋来说,如果是贷款购买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支出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还贷支出一半数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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