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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吓病了给医药费吗

2022-11-01
无意把他人给吓病了的,由于加害人也不是故意造成这种后果的,但是受害人的确因为加害人的行为受到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是偶然行为造成的伤害,当事人双方都不存在什么过错责任,所以适用法律上的公平责任原则。加害人为受害人承担一部分医药费。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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