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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基于政府统一管理与政府补贴模式下,实现相应保险筹资,进而降低农民的经济压力与负担,并充分发挥出政府的支撑作用。第二,以大账户小统筹的新模式来替代原有个人账户模式,同时以激励机制的搭建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在明确基础养老资金基数的基础上,实现对缴费比例的分层划分,这对于农民而言,则就能够以自身实际经济状况来有选择的进行养老保险资金的缴纳。第三,将城市与农村在该项制度上进行对接,只要对相应缴纳基数进行调整便能够实现,这就为城镇职工搭建了相应的制度平台。第四,财政支撑力度随之提升。在该项制度上,政府财政支撑的力度加大,在降低参保门槛的同时,加大了补贴力度,同时以自愿为前提,这就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
劳动者退休计算基本养老金,不是按工龄,是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失业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为:平均指数=(X1/C1+X2/C2+…+X/C)÷N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C 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表同本条第(一)项第2目。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同本条第(二)项第1目。 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离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四)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你父亲去世的上年度,即2011年四川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160.33元; 因此,你们可根据此文件规定,到当地社保局领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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