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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样,按照规定应当按照实际到账数额还本付息。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
如果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贷款人提前扣除利息,然后将余额交付给你,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贷款本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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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强调的是出借人是否实际交付了款项,双方不但要有订立的借贷的意思表示,出借人还必须要实际交付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在收到借款之后,双方的借贷合同才能生效。 如果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生效;如果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出借人已经实际交付款项的,则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借贷合同关系。 所以,当实际到账的借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只能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借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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