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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你的叙述中不明确是否补办了结婚手续,如果没有补办手续你们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我国法律从2002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故你们属于同居关系...
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予支持。《》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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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你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一般: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探视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你们根本没有建立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收入你有权要求分割,可提起诉讼。重婚罪必须存在至少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你说的情况除非他明知“别的女人”已婚,否则不算重婚。 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你们根本没有建立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收入你有权要求分割,可提起诉讼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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