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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人民法院对本法院作出...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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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只能认倒霉,民事案件不能提起国家赔偿。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2、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判决诉讼标的错误是可以依法上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较大。一审裁判事实认定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有所不当。故而当事人可对此提起上诉。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原审人民法院对本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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