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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没有继承权。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
孙女士问:我丈夫于2004年去世,丈夫去世后婆婆由我一直照顾,在2007年4月婆婆也去世了,我有继承婆婆遗产的权利吗?律师答:有,丧偶儿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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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是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也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丧偶儿媳赡养了公婆的,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李先生问:我妻子几年前去世,她的父母一直由我赡养,现在岳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能继承吗? 北京京师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财产。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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