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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
有一人到你们结婚登记的城市法院去起诉,法院就会给对方下传票,如果对方没有时间回去的话,那么法院会派人去对方的地方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这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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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3)双方离婚介绍信。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首先,该案例的当事人要确定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然后在根据离婚方式确定离婚地点的选择。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是有管辖权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一人到你们结婚登记的城市法院去起诉,法院就会给对方下传票,如果对方没有时间回去的话,那么法院会派人去对方的地方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这样支付相关的费用要高一些,不提议,其实2个人要是真的没有办法在生活下去了,那么就好聚好散吧,没有必要这样拖着,当你发现你办完手续的时候,内心会有一点点的失落,但是之后的你就会无牵无挂,事情到什么时候都是要了结的,拖久了大家都会很累的,至于证件就是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其余的都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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