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 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 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
担保与反担保的联系: 1、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 2、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 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 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 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 2、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 ①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因而,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 ②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 ③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④适用的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
反担保是以已存在担保为前提而发生的担保。相对于反担保,前一担保可称为正担保、本担保、原担保或原始担保。反担保与担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①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因而,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②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③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④适用的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