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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还未给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代理人合同的,劳动者可能没有工资,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劳动者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1.市政以你爸爸的摩托车的强险过期作为抗辩理由,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市政仍应当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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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破产!请看下面的《保险法》条款: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相关资料:相关论文1篇) 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九十六条除依照前二条规定提取准备金外,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九十七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篇相关论文1篇) 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第九十九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如果真是破产,只有按照破产法办理了! 第一百一十五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一百一十六条接管组织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公告。
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一般企业法人破产相比,保险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据我国《保险法》第8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③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是的。误工费赔偿一定要有个人纳税证明。理论上讲,不纳税的收入不收法律保护。单位证明是单方面的,没有纳税证明的效力高。主张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工作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纳税证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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