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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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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拒绝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中的转让义务; 二、股东因其个人债务被强制执行其股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 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例如,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 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条的规定,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由三项事实构成: 1、企业经营不善。 2、严重亏损。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这意味着,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不是由于经营不善造成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经营不善”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其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不能证明为严重亏损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严重亏损”与“非严重亏损”的区别,目前尚无明确界限。
可以申请破产,但前提是要满足法定的破产条件。 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因此,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破产,民非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之后是否能够破产就需要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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