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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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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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