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苗木(区分树种) 移栽费3-4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树归原主。 ...
根据济宁市标准: 苗木地径在1.5cm以下 移栽费3-4元/株 幼龄期地径在3cm以下 4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地径在6...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1、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2、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3、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4、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制定征地协议前种植的幼苗和现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计划协商签署后,不得补偿所有的地上附着物。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可以按照以下措施实施:征地前部分绿色幼苗因征地建设被破坏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第一季度在田作物的产量和产值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新播种的作物,按第一季度产值1/3、补偿工作成本。生长期作物最高按第一季度产值补偿;粮食、油料、蔬菜幼苗可以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第一季度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应尽量移植,土地使用单位应支付移植费。必须砍伐的,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于成人林木,林权所有者应当自行砍伐,土地使用单位只支付砍伐时间费,不予补偿。目前,我国部分果树征地补偿标准为:1。苹果树栽培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年-初果期(690元)-平均每株补偿90年-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平均每株600元,衰果期超过26年。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年-45元;初果期(66元)-平均每株补偿455年-144元;盛果期(9-平均每株补偿1445年-1200元;26年以上的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元。桃树栽培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年-45元;初果期(45元)-平均每株补偿455年-144元;盛果期(9-平均每株补偿1444年-360元;21年以上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80元。4、葡萄树栽培期(1-平均每株补偿52年-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年-90元;盛果期(66元;-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0-180元;平均每株补偿80元,衰果期超过12年。5、枣树栽培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年-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年-80元盛果期(9-平均每株补偿30年80年-650元;6、杏树栽培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5年-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0-310元;盛果期(88元)-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36年以上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栽培期(1-平均每株补偿45年-95元;初果期(55元;-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年-1600元;36年以上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860元。8、杂果树栽培期(1-平均每株补偿253年-50元;初果期(4)-平均每株补偿80年-130元;盛果期(11-平均每株补偿130年-280元;26年以上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40元。9、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40元。.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蔬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10.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元。.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4万元。11、平均每亩补偿林地和其他农业用地.64万元。12、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13、平均每亩补偿空闲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使用土地.16万元。对于树苗的征地补偿,主要取决于树苗的种类和种植期限,然后根据数量进行标准的征地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8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1,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