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
作为股民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1、股东义务的内容 (1)出资义务 28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6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 20.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1.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217 (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股东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 (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3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0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0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违反权利不得滥用义务的法律后果 20.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1.2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2.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从你所说分析, 1、判定贵司是否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看贵司名称即可知道; 2、判定你是否为贵司实际股东,还是挂名股东,一般从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来看,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有你姓名,且你与公司大股东签订的出资协议明确给你股份,最重要贵司注册资本出资到位,那么你就是贵司真正股东,享有股东相关权利; 3、关于偷税漏税方面责任,如你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又没有参与公司该方面事务,一般不会涉及你; 4、关于公司倒闭破产、债务,只就应出资部分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贵司注册时出资到位没有抽逃出资,对你个人没有什么时候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8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