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2025-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情形: 1. 如果合同约定了由“联系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管辖不符合法律要求,则适用法定管辖: (1)原告就被告原则。 (2)合同履行地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