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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徐州市户口迁入标准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随迁子女要...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的,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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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结婚迁户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流程是: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四、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五、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六、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七、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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