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毕业两年后未就业(户口在学校)的,户口应回原籍地落户: 1、当事人的原籍为集体户口,并且已经不存在的:可以投靠迁入父母(具体迁入哪一方...
对于您现在毕业了户口还在学校,想迁回去,以下流程希望对您有用: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毕业后学校对户口不予保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粤教毕20037号一、高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下同)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学生的户口关系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暂缓期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纳入当年新一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后户口在学校将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继续推荐就业,其户籍关系转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学生本人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国务院1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7月1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但是,据我所知,不同城市对于大学生毕业后的户口处理的具体办法是不同的,下面我给你介绍一下北京的相关政策吧。 1.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3.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当年的12月底;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录取单位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派遣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到全校统一派遣时仍未落实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本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两年继续落实就业单位(打算出国、考研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在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但与学校已经无隶属关系。
原籍就是你原来户口从哪个派出所迁移去的那个地方(一般为老家)。大学毕业后把户口迁回原籍,注意以下几点: 1、带着自己的毕业证,身份证,到当地学校所属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2、自写一份户口迁回原籍申请,到自己村上(居委会)签字盖章,村上(居委会)盖好之后到自己居住地村委会(办事处)盖章。3、拿着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盖好章的户口迁回原籍申请,到居住地派出所就可以落户了。4、提醒各位同学尽量按这种步骤去办理,不然在自己的户口毕业之后就是被挂在当地人事部门的集体户口上,这样很多事会很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2人已浏览
1,464人已浏览
1,027人已浏览
2,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