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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
在我们国家的一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这一个借款的这个担保人和借款人他同时可能会因为债权起诉到,然后是找不到这个借款人了,然后让担保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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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在我们国家的一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这一个借款的这个担保人和借款人他同时可能会因为债权起诉到,然后是找不到这个借款人了,然后让担保人来承担的这个法律责任。如果我们作为担保人承担了责任以后,应该根据这个我们国家的一个这个相关的规定,再将跑了这个借款人再起诉到法院,这一个才能维护担保人的一个合法权益。所以说在这个日常生活中,我建议大家不要随意为他人进行担保。
借款人跑了留下财产担保人,如果属于一般保证,那么可以先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则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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