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土地确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
土地确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土地确权后有纠纷,产生纠纷之后的解决问题的人是谁,这里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直接解决人,也就是当事人,产生的问题又双方直接解决。第二类是指当双方出现纠纷,协商之后不成的情况下,可由当地政府出面进行解决。第三类就是指这两种情况都无法取得有效解决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农村土地的纠纷处理中,有六个基本原则必须要遵守,在处理争端时所必要的基本原则。 1.出现纠纷时,已经拿到补偿的土地应该从确权登记面积上减去,不再参与补偿。 2.对于已经用作道路或者是已经荒废了的土地,不再补偿范围之内,也就不再纠纷范围之内。 3.在土地确权的测量过程中,应该以实际测量标准为主要依据,特别是实际面积与承包土地的面积不相同的时候,更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 4.对于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例如在耕地上修建宅基地以及其他设施的方式,都不会给予确权。 5.国家对于公益事业所占用的土地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为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给予补偿,另一种为没有享受一次性补偿的,需要在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的时候在备注栏标明情况。 6.再进行第二轮的承包后,有些农村又开始进行调整土地,这种情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下,可以由村委会集体协商。
1、土地确权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就可以找乡政府或者县政府来解决。 2、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如果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的问题在实践操作中非常复杂。这涉及到了两轮土地承包的问题。第一轮土地承包结束后,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你能否要回地,要看你们与村里有无土地承包合同且合同是否已到期。另外,在个别基层法院一般对这样的案件很难立案。但是,根据你的叙述及最高法院有关土地承包案件纠纷的司法解释,你家邻居及大队长的行为应是侵权纠纷,从理论及法律规定上来说,应当能要回土地。要准备好这方面的证据。我曾代理过此类案件,但是难度较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47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6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