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投资中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是指由于负债筹资引起、且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对破产重整设立了专门的章节进行规定,可见其重要性。我国的破产重整是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经营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对企业而言,破产重整程序在企业经营发生困难和最终清盘还债之间设计了一个缓冲地带,给已经破产或者有破产可能的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首先,法院一旦依法裁定受理了企业破产重整申请,企业就开始享有了一系列“破产保护”权利,比如所有附利息的借款将停止计算利息,有关企业财产的保全措施将解除,执行程序将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也将中止。并且,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这样企业就避免陷入到众多官司缠身的境地,从而能够腾出人力物力来解决扭转企业经营局面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本市两级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的移送工作,立案部门负责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破产审判部门负责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的受理审查以及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市两级法院执行部门因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需要与本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协调的,可以报请本院执行局,由本院执行局与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共同协调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