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新增继承人宽宥制度,即特定情形下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制度,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胁迫...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过继如果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彼此其实都不会对对方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反之,过继如果被认定为合法的收养关系或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作为养子养女是享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放弃继承权的,不能代位继承。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1、财产继承权放弃之后不一定还可以继承。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