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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罪的司法解释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是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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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司法解释指的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行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人员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根据《执业医师法》第37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的规定,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出警告,或者命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的情况严重的情况下,撤销执业证明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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