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诉法八十八条最新法规解释是什么?第八十八条涉及了刑事犯罪嫌疑人逮捕时分情况采取措施的问题。逮捕这一行为目的是捉拿嫌疑人,防止其继续犯罪或逃...
第二十八条【回避事由和方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中国刑法,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相关内容,今天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规定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3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2,7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