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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异议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3、异议登记申请书; 4、不...
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异议登记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76条,需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于登记簿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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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异议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3、异议登记申请书; 4、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申请房产异议登记程序: 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的表格。 3、交纳异议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大概在75元左右。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异议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15日内到起诉。 6、成功立案后,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7、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过户都处于冻结的状态。直至撤诉或是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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