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庭内的事情,真不太好处理!首先,找三姐要两万,没有依据,即使老人的退休金中有部分给了女儿,儿子也无权干涉!至于困难时他三姐买的房他现在要,...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可以要求就卖得的价款分割份额。如果她有恶意的隐匿转移财产你可以多分。请问你们准备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呢?一种是两人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怕没规定清楚以后有纠纷,最好让律师帮忙起草。然后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就离成了。第二种是你们夫妻争议较大,协商不成,那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去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1.您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首先,你们达成的离婚协议对你们是有拘束力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达成的外,不能随意变更协议。因而,除非你有以上证据外,关于财产分割问题,除非对方愿意给你外,难以改变。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可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不过你们双方经济条件都不好,孩子现在不满2岁对你来说相对有利,另外,对方的父母经济条件较好,对你不利,不过他们如有严重疾病的,则你也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建议如想争取,则应尽早起诉,孩子满2周岁以后,难度就更大了。此外,如只争取孩子的探视权也可,因为你争取孩子抚养权但并非一定能胜诉,但孩子的探视权法院一定会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3,879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