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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行政起诉状副本(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 2、证据材料(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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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可以行政复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行政起诉状副本(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 2、证据材料(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 3、原告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4、根据法院要求去银行加纳50元案件受理费,将银行出具的缴款书交回法院; 5、接受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填写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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