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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解答再婚再育证明:这没有影响 你所说的情况如果属实,再婚后可以合法地生育子女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象你这种情况无需申领准生证...
如此算来,如果再允许生育,这其中的“一方”岂不生育四个孩子?办理再生育证明,可以,但前提是该再婚夫妻必须符合法定再生育政策。新《人口与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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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的再婚再育证明模版的规定是兹有我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婚育情况:年月日计划内生育个 男/女孩,由(女方或男方)抚养,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系再婚,无领养,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行政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公章 年月日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现阶段,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婚育证明办理,若当地确实要求出具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婚育证明情况下,就只能各自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的,需要提供双方各自户籍出具的婚姻证明。 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民政部制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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