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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中有诈骗罪,同居关系中有诈骗罪的,符合立案标准的有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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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在未婚的情况下自愿同居的不构成犯罪。 2、一方或者双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自愿同居的,也不构成犯罪,只是会触犯《民法典》的规定。
一、事实婚姻成立的三个构成要件 (1)以夫妻名义 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 (2)公开同居生活 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 (3)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二、国家是否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 1、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多年同居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与已满17岁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即使对方自愿,男方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7周岁已经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权利,包括性权利,即性权利自主。在自愿的情况下与已满17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自愿,男方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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