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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
商标异议是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布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是异议人,被异议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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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和商标无效的证据。2、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商标局应当及时将商标异议材料复印件交给被异议人,并限制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复印件之日起30日内答辩。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决定。三、商标局审查后作出决定。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对商标异议的内涵是什么的详细介绍。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异议的提出实在某注册商标申请审查公告的过程中才提出反对意见的。而设立商标异议的意义是为了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以及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在商标申请第13个月左右的时候,商标处于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3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那么直接注册成功。如果商标被提出异议,那么申请人应该在商标公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6个月。 如果商标异议成功的话,那么该商标申请人可以在15天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复审,商标局在12个月内对商标异议提出复审做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同样延长6个月的时间。如果异议复审失败,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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