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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本人向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口头通知; 2.单位同意后,本人与单位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3.结算工...
1,职工提出书面辞职一个月内,或者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 2,职工和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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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即视为送达。
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
以下内容可以帮助你,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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