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协议书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
离婚协议书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 4、债务处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签订了协议但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后来一方反悔,涉及诉讼离婚时,那么该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要注意一点的是,即使离婚协议无效,但里面涉及的关于一些事项(如财产、过错等)等方面的自认是有效的。在诉讼中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对于这一点,一定要慎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7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