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也可以依法请求...
是的,他可以就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条关于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法律对此是允许的。 (2)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进行规定,例如,约定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需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或者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等等。合伙协议的这些约定是合伙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限合伙人理应遵守。
1、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已对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进行了约定,且未违反《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风险提示:普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限制: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一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第(五)项的规定,合伙企业有权将乙除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67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