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
职工工作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工伤认定地点根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工伤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向单位注册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发生事故时因紧急情况在就近医院就医,现金垫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伤情稳定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根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民工发生工伤,企业职工工作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按以下方式确定申请工伤的地方: 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即职工工作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企业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不是农民工,而企业注册地和职工工作地不一致的,需要根据各省市具体规定来确定申请工伤的地点。比如,江苏省和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相同,即如果企业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职工工作地即企业生产经营地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与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