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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判刑之后没有钱缴纳罚金,一般是可以不交纳。但是人民有追缴的权利。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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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种,属于附加刑,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才能生效,对于罪犯在监狱改造中附合减刑条件,但没有缴纳判刑时的罚金的,可根据判决书中规定的具体数额如数缴纳,否则减刑时要从严掌握。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人民法院作出的有效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人民法院本身。如果被告人的判决没有发现实质性错误,就不能随意改判。罚款刑是一种财产刑。被判缓刑的被告人不缴纳罚款,人民法院将强制缴纳。任何时候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回。如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罚款。当然,如果有能力缴纳罚款,拒绝缴纳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法律规定,罚金是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缴纳。但是实践中,为了体现认罪认罚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以在开庭审理完毕后判决之前跟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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