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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
《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经修订后公布施行。 一、法条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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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期限,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只可行政诉讼。参考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这就是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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