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
土地收回不合法。我理解,是否是土地仍在你们名下,因为你们年龄小,村里代为保管。 高速占用,村里赔偿款具体赔偿规模规定不一样,可以查看当地政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你们的土地属于你们村集体所有,土地变更,要经过全体村民的绝大多数同意。你爷爷要不要另外的承包手续,是你爷爷选择的,你们村委会没权利要你爷爷另外承包土地。对于收回土地的事情,我国传统做法是“主动上交集体决定应当上交的土地,土地质量是不好不坏的那种地,村集体无权强制村民交出最好的土地,村民也不能上交最差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2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4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