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签订或者减少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没有经济补偿。自2008年元月1日起,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没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