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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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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1,发生医疗事故后,除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而共同提出申请外,患者不能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并且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区卫生局医政科)、法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上述机关委托市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医学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医学会将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市级医学会的鉴定费,由患者方预先缴纳。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患者方自己支付。如患者方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时间一年。若超过20年,法院将不支持鉴定申请。
1、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2、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当前医疗纠纷案件更多采取诉讼方式申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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