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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应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讼,就是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
起诉离婚中的财产清单是没有固定的格式的,通常情况下,在首部部分写清楚共同财产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然后将财产的种类,数额,型号写清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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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没有分割财产的,这些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2、对这些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这些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判决。
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平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与独资企业有很大的相似性,离婚分割时可参照上述独资企业的规定处理。即(一)一方主张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对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工体工商户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个体工商户的,双方竞价,由取得个体工商户的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个体工商的,将财产处理后,注销个体工商户,将财产处理款分割。或者将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分割,然后注销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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